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专业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顺利落实,学校将组织2016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
(一)2016年新增专业
2016年我校新增的本科专业是小学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能源与动力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审计学6个。这6个专业请根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制订指导性意见》要求制订,严格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进行编排。
(二)2016年以前已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以前已招生的专业为茶学、特殊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5个。这5个专业在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凡文字表述部分修改的,请用红色标注,凡教学计划进程表需进行调整的,填报附件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调整情况表》。
(三)本科专业制(修)订相关要求
1、通识教育课是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安排的,各系不能更改(物联网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可以删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可以删除大学语文课程)。另:所有本科专业增加《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设在第四学期,2学分,36学时。
2、本科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可开设专业方向课,原则上需开设专业方向课的,每个专业设2~3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学生可选择任何一个方向修读,但每个方向课程模块的学分、学时必须统一。另一方面,专业方向课原则上安排在第4~6学期。(小学教育专业由中文系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议设全科方向、文科综合方向和理科综合方向。)
3、本科各专业的专业任选课,即校级公选课,原则上也安排在4~6学期。
4、本科专业如果设教师教育方向的,请严格执行四年制本科最低14学分+18周教育实习的规定,开齐课程,开足学时、学分。(课程开设可参看附件9:本科教师教育类方向课程计划表)
5、本科各专业的课内学时严格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
二、关于三年制专科专业
(一)2016级新设专业
2016年新增的三年制专科专业是:越南语,这个专业根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案(2016)制(修)订指导性意见》要求进行修订,严格按照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进行编排。各专业课内学时严格控制在2300学时以内。
(二)2016年以前已招生专业(含五年制转段的两个专业)
凡2016年以前已开设的专业(含五年制转段的两个专业),原则上只做微调,请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凡文字表述部分修改的,请用红色标注,凡教学计划进程表需进行调整的,填报附件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调整情况表》。
(三)所有三年制专科专业都增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设在第四学期,2学分,36学时。该课程增设在“职业能力提升课”模块。
(四)根据教育部2015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从2016级起,专科所有专业使用《目录》中的新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并请相关教学系根据新专业名称对相关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进行调整。
三、关于五年制专业
(一)2016级新设专业
2016年新申报的五年制专业是:音乐表演、空中乘务,这个新专业根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案(2016)制(修)订指导性意见》要求进行修订,严格按照五年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进行编排。各专业课内学时严格控制在3800学时以内。
(二)2016年以前已招生专业
2016年以前已招生的五年制专业原则上只做微调,请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凡文字表述部分修改的,请用红色标注,凡教学计划进程表需进行调整的,填报附件8《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调整情况表》。特别提醒,凡课内学时超出3800学时的专业,请进行调整。
(三)所有五年制专科专业都增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设在第六学期,2学分,36学时。
(四)根据教育部2015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凡专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专业,并请相关教学系根据新专业名称对相关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进行调整。
四、制(修)订重点
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重点:一是做好本科6个新专业、专科1个新专业、五年制1个新专业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专业名称变更或专业发生变动的专业;二是以应用型大学的办学方向,以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通过淡化学科,强化专业,体现专业对接岗位,专业群对应产业链的课程设计思路,进行课程体系的重构。三是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充分体现学校应用型大学和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四是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校发展定位,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其它方面。
五、组织领导
各教学系主任是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工作,要对各专业才培养方案认真审核把关,要召集本专业教师和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相关要求
(一)各系、各专业在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一定要转变观念,要淡化学科,强化专业,以专业对接岗位,以专业群对接产业链,通过课程设置培养跨学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各教学系须按学校统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和页面、字体、字号的要求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开设课程学时学分计算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学时学分计算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方案文字说明部分须紧紧围绕应用型大学和应用技能型专业人才、应用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编写,文字表述须准确、精炼并进行认真校对。
(三)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必须在4月25日前完成,4月25日(星期一)下午,各系将系主任审核后签字并加盖教学系公章的各专业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电子稿)交教务处李佐军老师。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