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的通知》(云教高[2017]2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云南省将启动实施普通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以下称“卓越计划”),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优势与特色,选择项目类型,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名额
依据国家、云南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7年全省拟支持6类40项“卓越计划”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2017年全省拟支持6类40项“卓越计划”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全省名额 |
备注 |
1 |
卓越工程师计划 |
8—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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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卓越医药人才计划 |
3—4个 |
我校不申报 |
3 |
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
3—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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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卓越法律人才计划 |
3—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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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卓越经济人才计划 |
8—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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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卓越管理人才计划 |
8—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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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共可申报项目4项。各学院以专业为依托进行申报,可自主申报,也可与其他高校联合申报,申报项目名额不限,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报材料后向学校呈报,由学校研究决定,择优推选4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专业必须深度对接行业、产业需求。优先支持“十三五”期间推动建设制造业强省和推进“八大产业”“五网建设”的相关专业。
(二)有与省内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相关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工作基础。申报时一并报送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成效。
(三)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鼓励在建设任务的某些关键环节上进行突破创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017年度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同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
(三)有与企业、相关科研单位或实务部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基础的,一并报送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实施成效,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同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四、其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阅读云教高[2017]27号文件,按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申报,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陈升雅
电 话:8882631
电子邮箱:408236576@qq.com
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