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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合办学本科2018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7-06-21 09:37   审核人:

文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毕业实习是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加深和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训练和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校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办本科2014级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1)作如下通知: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本科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本科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强

副组长:董大校

成 员:李红梅、安福全、李发荣、何唯、陈文华、王东云、李建华、

张凤春、李国明、史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李红梅。

(二)本科毕业实习指导小组

联办本科专业学院成立本科毕业实习指导小组。实习指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本科毕业班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

1.本科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实习工作实施意见;

(2)宏观指导和监控实习工作;

(3)协调处理实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抽查学生实习成绩;

(5)审核实习相关费用;

(6)全面总结实习工作经验,汇总专业实习相关材料报送云南民族大学。

2.实习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本学院联办专业2014级毕业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实习大纲》;

(3)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4)组织相关培训和安全纪律教育;

(5)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6)收集学生实习材料,撰写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二、实习方式

实习方式采用集中实习,实习地点的选择应能基本满足专业实习要求,以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为原则,且尽量以临沧城区为主。个别情况极其特殊,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须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报表》(附件10)报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学院需向其下达《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任务书》(附件10),以保证实习实效。

三、实习时间

2017年9月1日——10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习方案

实习前联办专业学院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1)和学校要求、专业特点、学院具体情况制订实习方案。实习方案需经学院院长审批,教务处汇总报学校批准执行。实习方案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领导小组、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单位、实习人员安排,日程安排、实习纪律、实习考核等。同时还应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登记表》(附件5)。

(二)编写实习大纲

实习前联办专业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教师编写《实习大纲》。《实习大纲》内容包括:实习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和方法;实习程序及时间安排;实习考核内容、方式及评分办法;参考资料目录等。

(三)指定实习指导教师

各学院应按20—25名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的标准,选派有实践经验、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还需聘请实习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校外兼职指导教师。

(四)明确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督促学生写好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

2.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有其他错误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报告。指导教育实习的还应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试讲,参加实习生主持的班会及其他活动等。

3.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要熟悉实习单位的环境状况和经济、管理发展状况。在实习过程中要坚守岗位,热心组织与辅导,认真检查学生实习日记,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要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指导学生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4)或《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附件3)。

4.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认真抓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检查学生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附件2),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4)或《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附件3)等。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届教育实习任务统计表》(附件6)和《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总结》(附件7)交学院。

(五)明确学生实习守则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2.学生应将每天实习的结果、实习记录收集整理,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附件2)的相关表格。对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漏。

3.听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人员,虚心学习。积极参与实习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4.实习结束后,按时集体返校。个别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公(如参加全国、省、市、校体育比赛或文艺汇演等)需中断实习回校者,必须报学院批准。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也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

五、实习成绩评定

(一)实习成绩评定条件

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撰写并提交实习报告,按时认真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附件2)相关内容,方可参加考核。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报告内容、现场操作、完成作业、实习表现、实习效果、出勤、实习单位评语等予以综合评分,学院审核签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5级记分。

(二)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实习期间表现好,实习任务完成好,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2.良好:实习期间表现较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3.中等:实习期间表现尚好,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4.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少数错误。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5.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在考核中主要问题不能回答,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有违法乱纪行为,在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校规的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对于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学院重新安排实习,严格考核。

六、实习工作进程

(一)实习准备阶段(2017年6月30日)

学院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毕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地点、指导教师,实习前指导、编制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登记表》(附件5),并将实习方案、实习大纲和《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登记表》报教务处。

(二)实习前教育培训阶段(2017年7月12日)

学院进行毕业实习动员、实习纪律教育和相关培训,发放《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附件2)和《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附件3)或《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4)等,上述材料由学院自行印制。

(三)现场实习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31)

学生实习结束后于“十一”收假后返校,收假后第一天正式上课。

(四)实习总结(2017年10月20日)

学生提交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

(五)成绩评定阶段(2017年10月23日—10月31日)

学院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评定实习成绩,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总结》(附件7),进行教育实习的还需填写《云南民族大学 届教育实习任务统计表》(附件6)。

(六)材料报送阶段(2017年11月3日)

各学院将学生实习材料交教务处。材料包括:实习大纲、《实习成绩登记表》(附件9)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所有学生的《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或《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总结》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办本科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分析表》(附件8)。《实习报告》和《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由学院存档。

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的实习材料和工作总结在2017年12月5日前报送云南民族大学。

附件:(教务群共享和教务处网页下载)

1.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2.云南民族大学生实习手册

3.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

4.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

5.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登记表

6.云南民族大学×届教育实习任务统计表

7.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总结

8.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办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分析表

9.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办本科实习成绩登记表

10.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报表和分散实习任务书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0日

附件【云南民大2018届实习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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