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鼓励和表彰在毕业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学校“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实习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所有参加专业实习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2022届参与专业实习总人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生的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热情服务,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
2.服从学校及所在二级学院的安排,认真执行专业制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
3.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实习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5.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6.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得到实习单位良好评价。
7.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实习记录本写规范,内容完整齐全,切实反映实习的完整过程。实习总结内容真实具体丰富、格式规范,成绩为“优秀”。
8.实习期间因工作成绩优秀或事迹先进获得实习单位表彰奖励的可以直接评选。
9.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参加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中实习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1.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行为者;
2.无故缺勤(旷课)者;
3.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4.实习期间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
5.不按学校实习计划实习,提前终止实习者。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实习前
学院将优秀实习生评选要求通知到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并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表1)发给学生。
(二)第二阶段:2021年9月30日
1、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评选出本届优秀实习生。各学院对确定推荐的优秀实习生进行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实习生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审核、备案。材料包括:《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汇总表》(表2)。
(三)第三阶段2021年10月20日
1、学校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审核优秀毕业实习生资格,教务处完成证书制作。
2、“优秀实习生”证书原件下发至相关学院,证书复印件由教务处学籍科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晓航
(二)联系电话:0883-8882631
邮 箱:597439421@qq.com
(三)地 址:博雅楼2-3A室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