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各二级学院的实验室、实训室(场所)。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4月)
1、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场所)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2022年3月31日前,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6)《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7)报教务处,含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
3、2022年4月2日前,教务处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4)盖学校章,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6月)
1、2022年5月10日前,学校开展实地检查结合学期中实验室、实训室(场所)安全检查,由教务处牵头,学务处、保障管理处、科技处协同,对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2、2022年5--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查验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反馈整改意见等方式进行。教育部联合省教育厅对部分高校实验室安全开展飞行检查。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次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2年7--8月)
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相关学院完成部分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报告交教务处(报告模版见附件5)。由教务处于2022年8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5)。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9月--10月)
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场所)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重点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为主动权。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保柱
联系电话:8882631(办公室),15287600875(手机)
邮箱:894076018@qq.com
【相关附件在教务管理群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
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5.整改工作总结
6.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7.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教务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