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规定,高校新生必须实施学籍电子注册,只有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目前教务处已完成了2016级三年制、四年制新生和2013级五年制学生的学籍网上电子注册工作,即日起学生可自行上学信网查询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为确保学生的学籍进行了注册,请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2016级三年制、四年制和2013级五年制的每一位学生在2016年12月10日之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籍信息并且学籍状态标明“注册学籍”的,即表明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籍,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需应尽快向各学院汇报,由学院汇总情况,报教务处学籍科,弄清事实,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各学院要提示学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图像信息校对和毕业审核时还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遗忘只能通过邮件或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10-82199588进行找回,请妥善保管)。本项工作务必于2016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教务处将适时公布学籍查询进度情况,各学院学籍查询结束后将“新生学籍查询确认汇总表”交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新生学籍查询确认汇总表
2、学信网学籍查询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